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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代理合同
时间:2019-11-08 13:42:45 来源:

委托代理合同

甲方(委托人):
乙方(受委托人):
甲方与乙方经协商签订代理合同,具体条款如下:
一、甲方因与 _____________ 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,现委托乙方代理。乙方接受委托,指派 ______________ 为甲方办理本案***法院审理阶段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诉讼活动。
二、乙方代理人必须在甲方所授予的委托权限内(见授权委托书)依法、认真地办理委托案件,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交付有关证据、资料,并按下列第( )方式支付乙方代理费:
1、签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___________元,不退不补。
2、其他待结案时按判决数额的 %收取。
四、甲方应承担乙方代理人合理的交通、通讯、查档、复印、差旅食宿费用。 法院或仲裁部门向甲方收取的诉讼费、鉴定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五、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情,提供证据。在接受委托后,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,弄虚作假,乙方有权终止代理,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。
六、若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,对案件提出撤诉(或放弃诉讼)或庭外和解,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,且未收部分应予补足;乙方代理期间,自签约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的代理阶段完毕之日(本阶段的判决、调解、撤诉、和解、执行等法律文书送达)止。代理期间届满后,甲方若继续委托乙方进行起诉、上诉、申诉、执行、应诉等,双方应另行订立委托代理合同。
七、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代为上访等非法律程序,也不得以判决结果未达到甲方要求为由要求乙方退费。
八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经由甲、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

甲方: 乙方:
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