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放弃追究刑事责任谅解书
2014年3月1日,驾驶人王**驾驶鲁G*****轿车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孙XX死亡。事发后,王XX及时向**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,肇事者王XX在责任认定书作出当日(王XX承担全部责任)预先支付给死者家属丧葬费用50000.00元(人民币伍万元整),后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后变更强制措施为被取保候审。
被取保候审后,王XX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事宜非常重视,积极联系死者家属并最终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,现在已经履行。
基于王XX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赔偿,并对其过失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表示了忏悔。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,作为死者家属,我们希望有关司法机关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处理,希望人民法院对王XX判处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。
此致
**市人民法院
谅解人:
孙XX(死者之父)
张XX(死者之妻)
孙XX(死者之女)
2012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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